为促进阿巴嘎旗经济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旗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我旗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土地供应总量应控制在916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51公顷左右。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5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7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94.4568公顷,住宅用地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41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6.635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2017年度我旗计划供应工业仓储用地494.456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53.96%。重点鼓励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主要项目有采矿用地及风电建设项目。
2、住宅用地
2017年度拟供应住宅用地5公顷,全部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城市棚户区改造5公顷。2017年我旗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占全部居住用地的70%以上。坚决落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3、商服用地。2017年度计划供应商业服务(含商住)用地7.8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4149公顷。主要有那仁宝拉格口岸建设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
5、交通运输用地396.6353公顷,占用地总量的43.29%。主要有国道303、331线、查干淖尔煤田铁路专用线项目。交通设施用地为我旗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
(四)、土地监测监管工作
2017年我局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供地程序。
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2013】30号)文件精神,我旗把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作为日常的重点工作,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动态巡查工作和程序,明确巡查工作责任人,规范土地供应,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